入学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入学条件
2019年小学入学
1.入学对象。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入学条件。有常州市户籍的,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对应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入学办法。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小学采取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按要求自主招生。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儿童均有一个小学学位。
流动儿童
(1)入学原则。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入学。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为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3)入学条件。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凡能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住满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有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业执照)、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入学办法。武进区和新北区部分地域,按照当地“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管理办法”执行。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执行,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下旬,7月15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入学材料
本市户籍:
有常州市户籍的,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对应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住满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有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入学流程
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时间安排:
5月30日,各公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7月1日至6日,各公办、民办小学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递交入学申请材料。公办小学审核施教区儿童入学申请材料,民办小学组织面谈。
7月8日,民办小学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办小学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补报名手续。
7月31日前,各小学完成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