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常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的通知》(常价管〔2010〕130号、2010年6月23日发)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水的到户价为3.07元/立方米。 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调整从2010年7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以下是详细资料:
居民生活用水怎么收费?
根据常州市物价局《关于实行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的通知》(常价管〔2010〕130号、2010年6月23日发)文件规定:我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根据家庭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分别设定三级水量阶梯,划分标准为:
(一)每户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划分标准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一级用水,到户价格为3.07元/立方米;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上3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二级用水,到户价格为3.78元/立方米;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为第三级用水,到户价格为4.51元/立方米。 (二)每户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划分标准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一级用水,到户价格为3.07元/立方米;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上5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二级用水,到户价格为3.78元/立方米;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为第三级用水,到户价格为4.51元/立方米。
序号 名 称 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到户水价表一 居民生活用水 元/立方米 3.07 实行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 二 生产类(一般工商业) 元/立方米 3.50 三 生产类(六大行业) 元/立方米 4.77 四 特种用水 元/立方米 4.77 户均月用水量(立方米) 到户价格(元/立方米) 每户4人及以下 第一级 20吨及以下, 3.07 第二级 21吨以上-30吨及以下 3.78 第三级 30吨以上 4.51 每户5人及以上 第一级 30吨及以下 3.07 第二级 30吨以上-50吨及以下 3.78 第三级 50吨以上 4.51
到户价包括哪几项费用? 答:到户价中包含供水价格(调整到1.48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元/立方米)、城市附加费(0.0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35元/立方米)等4项收费。